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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通过资质核查后证书有效期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9-23新闻来源: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成果,对于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资质证书,不再加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工企业资质核查专用章”及“核查合格”章,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9月30日。

核查结果网上查询: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我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查询”,复查结论为“符合”的,即为核查合格。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7日

附件.pdf